返回栏目

加拿大移民局新规:对雇主特定工作许可申请拒绝须先给予申诉机会

加拿大移民局新规:对雇主特定工作许可申请拒绝须先给予申诉机会
加拿大移民、难民及公民事务部(Immigration,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,简称IRCC)于2026年9月17日更新了针对雇主特定工作许可申请的指引,明确禁止移民官员对基于“可疑”工作邀请的申请进行草率拒绝。此举旨在保障申请人的程序公平权,增强审查透明度。 根据新指引,如果移民官对工作邀请的真实性存在疑虑,必须向申请人发出程序公平信(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,简称PFL),详细说明对工作邀请真实性的具体关切,并给予申请人充分时间和机会补充资料,申请流程因此将暂时搁置,等待申请人的回应。此前指引则允许官员直接拒绝申请或要求从雇主处获取额外信息。 程序公平信必须包含担忧的具体内容,提醒申请人其雇主需在15天内或依照所在办事处的标准期限内,向IRCC直接提交所需的补充证明文件。官员随后需在该期限之后额外延长30天,确保收到补充材料后再对申请作复审。 该指引对雇主和工作机会的真实性评估也作出明确细化,包括: 虽然通过雇主门户提交的工作邀请无需附带雇佣合同,但若申请人提交,官员可审阅合同内容; 符合活跃经营业务的标准评估更为全面,不再强制要求雇主在加拿大有固定实体办公地点,允许居家经营企业申请; 澄清了雇主合规性的审查标准,诸如雇佣及招聘过程中履行联邦及省级劳动法规的情况; 进一步明确根据临时海外劳工计划(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gram,TFWP)及国际流动计划(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,IMP)不同申请类别的审理细节。 此新规适用于加拿大所有雇主特定工作许可,无论是需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(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,LMIA)的临时海外劳工计划,还是LMIA例外的国际流动计划。 新闻背后: 此前,一些申请因怀疑工作邀请真实性被官员直接拒绝,引发申请人未获充分申辩的公平性质疑。此次IRCC的新指引体现了对申请人权益的强化,同时也促进审查程序的规范化。 读者需知: 如果你正在申请雇主特定工作许可证,遇到审核官对工作邀请产生疑虑而发出补件通知,请务必积极配合,及时根据指引提供雇主出具的辅助文件。若有疑问,可寻找专业移民咨询帮助,理解补件范围及申请流程。

来源:加拿大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