曼尼托巴省政府10月20日发布公告,宣布一项即时生效的政策调整:房东申请超出指导线的加租后,租户在住宅租赁处(Residential Tenancies Branch,RTB)作出裁决之前,不再需要支付任何涨幅。
加拿大广播公司(CBC)当天以省长基纽(Wab Kinew)的表态为题报道了这一消息。上述措施的内容以省政府公告为准。
省府公告的主要内容
根据曼省政府新闻稿原文,这次公布的措施有以下几项:
- 裁决前无需先付加租:新闻稿称,这是一项“即时生效的额外政策调整”,房东向住宅租赁处提出加租申请后,租户在裁决出来之前不必支付任何涨幅。
- 限制以资本支出为由的超指导线加租:新闻稿称,法规修改将对因资本支出而提出的超指导线加租设定新的上限,可转嫁给租户的成本减少40%。不过,在已获得的公告原文中,这项法规限制的生效日期没有写明。
- 此前已实施的措施:新闻稿提到,这些步骤是在今年早些时候改革的基础上推出的。当时,租金管制门槛已从1,670加元提高到2,000加元,省府称这让“数千户”家庭纳入了租金管制保护。
- 租户税收抵免:新闻稿还表示,租户负担能力税收抵免(Renters Affordability Tax credit)将提高到675加元,并改为分期发放支票,让租户全年都能领到这笔补贴。
官员表态
省长基纽在新闻稿中说:“如今,人人都在为不断上涨的生活成本发愁。这些新规有助于让曼尼托巴省人的租金更可负担,也让租户和长者的生活更加安稳。”
公共服务提供部长桑杜(Mintu Sandhu)表示:“我们一直听到曼尼托巴省人反映,有人被要求支付大幅加租,有时每月高达500加元,而那时裁决还没出来。所以我们要改变这种做法。”
媒体报道补充的背景
据CBC报道(编辑部未能直接打开CBC原文页面,以下内容来自搜索引擎收录的报道摘录),在现行制度下,租户要在住宅租赁处裁决前先付加租;如果加租申请被驳回或幅度被下调,房东须把多收的钱退还租户。
CBC还报道,新民主党(NDP)政府打算修改相关立法,使超指导线加租即使最终获批,租户也不必补交住宅租赁处审理期间那几个月的差额。这一点目前只见于CBC报道,编辑部没有找到可以证实这项修法计划的法案或官方文本。
斯坦巴赫本地媒体mySteinbach也在当天独立报道了40%的资本支出加租上限,以及租户在裁决前无需付加租、即时生效的内容。报道引述租户权益倡导者威尔逊(Aidan Wilson)的话说:“对租户来说,今天是个好日子。”
尚未明确的问题
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,以下几点在省府公告中还不清楚,或没有提到:
- 法律依据:新闻稿把“裁决前无需付加租”称为“政策调整”,和另外提到的“法规修改”分开表述。这项调整具体通过什么法律文件落实,公告没有说明。
- 已在审理中的申请:这项调整是否适用于已经递交、尚在住宅租赁处审理的加租申请,以及这类申请有多少,公告都没有提到。WinnipegToday的报道同样没有说明这些申请会如何处理。
- 房东和业界的反应:截至发稿,编辑部掌握的资料中没有房东或租赁业界的回应。WinnipegToday的报道也没有收录房东方面的意见。
- 40%上限的生效时间:资本支出加租新上限何时生效,公告原文没有写明。
收到房东超指导线加租通知的租户,可以留意曼省政府和住宅租赁处后续发布的具体执行细则。